2012年2月10日星期五

第七届(2012年)马六甲国中生文学创作比赛

第七届(2012年)马六甲国中生文学创作比赛简章

1 宗旨
a. 培养中学生对文学创作的兴趣。
b. 提高中学生文学创作的水平。
c. 激励中学生学习华文的士气。
d. 发掘写作人才,培养马华文坛新秀。
2 参赛资格
凡马六甲国民中学、国民型中学预备班至中六的在籍学生皆可参加。
3 学生组别
a. 初中组(预备班至中三)
b. 高中组(中四至中六)
4 文体及篇幅限制
a. 小说:5000字以内,超出者将被淘汰。
b. 散文:2000字以内,超出者将被淘汰。
c. 新诗:50行以内,超出者将被淘汰。
5 题材及内容
a. 自由发挥,惟不可涉及种族、宗教、政治等敏感课题,亦不可具有煽动性内容。题目自拟。
b. 参赛作品必须是华文原创作品,翻译作品一概不受理。作品须未曾在报章杂志、网页等媒体发表,亦未曾在任何比赛中得奖。
c. 严禁抄袭剽窃与一稿两投。违者取消其参赛资格,已获奖者则予以严厉谴责,追回全部所得奖品。
6 参赛方式
a. 每人可参加各类文体之比赛,惟每类至多两篇作品。
b. 作品须以电脑打字(简楷体14号,1.5行距。不接受中文之星输入法),用A4纸打印(只限单页。须列明每一页之页数)。
c. 来稿不得写上参赛者和学校的资料。相关资料须写在参赛表格上。
d.每篇作品须有一份正本,四份副本。每所学校须将所有参赛作品刻录在一片光盘内(请确保不是空光盘)。各校华文老师请将稿件、参赛表格和光盘呈交教育局华文科督学(恕不退还)。
7 各校参赛作品数量
高初中组参赛作品数量皆限定为:
小说:0至7篇
散文:1至10篇
新诗:1至10篇
8 甄选作品
请各校教师预先挑选作品,水准低下者不宜推荐参赛。
9 截稿日期
2012年3月30日
10 评审工作
a. 由主办单位安排
b. 评审团的裁决为最后决定,不得异议。
11 奖励
a. 各组各类文体作品,各选最佳五篇参加全国赛(若有举办)。
b. 州内之比赛,各组各类皆颁发五份特优奖,五份优秀奖。
c. 优胜者将获甲州教育局颁赠奖状一张。如获社团赞助经费,将颁发奖金、奖牌。
12 交稿处
En. Lau Eng Hee, Unit Bahasa, Jabatan Pelajaran Melaka, Jalan Istana, Bukit Beruang, 75450 Melaka
(Pertandingan Mengarang Esei Bahasa Cina)
13 版权
主办单位有权以任何形式保存、分发、转载和出版所有得奖作品,不另付作者酬劳和版税。

本章若有未尽善处,主办单位有权随时增删之。

《林连玉传》有奖问答比赛

各位华文老师:

"林连玉传史诗歌舞剧"的700张参观券已经发放给甲州20所国中的老师和学生。希望华文老师确保获票的学生能够出席(不能出席者需找人代替),并提醒他们须穿上华文学会或学校的T-恤。

另外,主办单位将举办有奖问答比赛给中学生参加。带团老师可在培风礼堂的中学华文教师联谊会登记处索取问卷。问卷可以在现场或回校后才作答,然后在2月17日交回给本会或刘荣禧督学。本会将在3月24日(会员大会)当天进行抽奖。

谢谢。


最新消息:
“林连玉传”有奖问答比赛的问卷必须有带团/华文老师签名证实,并最迟在2月29日提交给吴志强或寄致刘荣禧督学。谢谢。